- 金融法律专家:李永新 个人简历
李永新 男 共产党员,江西省新余市人,1982年8月参加工作,1993年1月调入中国银行新余市分行,1993年取得律师资格,1995年获得经济师资格;1982年7月毕业于宜春师范专科学校化学专业、1995年7月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学专业(函授)并取得法学学士学位。 金融法务工作是国家的重要工作。金融法律服务所涉及的金融业务领域非常广泛,而且责任重大。作为金融与法学双料人才,李永新能够为国内外金融机构提供专业化、规范化、国际化的优质法律服务,在全市金融界和律师界享有极高美誉。 十八年丰富的金融工作经验和法律底蕴,使他在存单纠纷、借贷纠纷、金融保证、金融抵押、金融质押、票据、证券回购、公司与证券、房地产金融、金融违法与经济犯罪等诸多法律问题上具备深厚的造诣。 1982年8月——1986年7月 江西宜丰光明机械厂子弟学校任教员。 1986年8月——1992年12月 新余高等专科学校任教员。 1993年1月——1993年1月 中国银行新余市渝水办事处新钢分理处任储蓄员。 1993年2月——1996年1月 中国银行新余市渝水办事处办公室任主任。 1996年2月——1997年1月 中国银行新余市分行计划信贷科任信贷员。 1997年2月——2000年12月 中国银行新余市分行计划信贷管理科、风险管理部任科员。 2001年1月——2002年1月 中国银行新余市分行风险管理部任副主任。 2002年2月——2004年12月 中国银行新余市分行资产保全部任副主任并主持全面工作。 2004年12月——2005年1月 中国银行新余市分行资产保全部任主任。 2005年2月——2009年11月 中国银行新余市分行公司业务部任主任。 2009年11月至今,任中国银行新余市仙来中大道支行行长。 1993年度获中国银行新余市渝水办事处和新余市分行优秀行员。 1997年度被评为中国银行新余市分行先进工作者。 2001年度获中国银行总行资产保全工作先进个人。 2002年度获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资产保全工作先进个人。 2005年被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聘任为省行内控专家。 2005年、2006年、2007年、2008年连续四年均被评为中国银行新余市分行A级员工。 联系方式:0790-641833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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